关于破产财产变价方案和分配方案表决结果的公告
威海华立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债权人:
威海华立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,经管理人提议债权人会议主席,采取非现场债权人会议形式表决《破产财产变价方案》和《破产财产分配方案》,管理人于2026年2月9日将《破产财产变价方案》和《破产财产分配方案》及表决票邮寄给债权人,并要求债权人于2026年3月6日以回寄表决票的形式参与此次非现场债权人会议表决。下面将本次非现场债权人会议表决结果公布如下:
一、破产财产变价方案
本次非现场表决共计收回表决票8张,即共有8名债权人参与本次非现场债权人会议对《破产财产变价方案》的表决,其中投同意票的债权人共7人,占参与本次非现场债权人会议表决人数的87.5%,同意票所代表的无财产担保债权额为111387700.99元,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173393385.41元的64.24%。
依据《企业破产法》第六十四条之规定,本次表决通过《破产财产变价方案》。
二、破产财产分配方案
本次非现场表决共计收回表决票8张,即共有8名债权人参与本次非现场债权人会议对《破产财产分配方案》的表决,其中投同意票的债权人共8人,占参与本次非现场债权人会议表决人数的100%,同意票所代表的无财产担保债权额为112427193.52元,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173393385.41元的64.84%。
依据《企业破产法》第六十四条之规定,本次表决通过《破产财产分配方案》。
以上表决结果,管理人将向法院汇报后予以执行。
威海华立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
2026年3月9日
